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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电力慈善公益章程(修改草案)
文章来源:红旗电力 发布时间:2018-11-04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延续红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数年来积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感恩情怀,并继续推动和统筹组织红旗电力慈善事业,面向社会开展慈善爱心帮扶,救助困难群体,履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品牌;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特设立本公益会,本公益会为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
2、本公益会的全称是“红旗电力慈善公益会”。本公益会属于红旗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慈善公益组织。
本公益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帮扶救助弱势群体,履行企业公民责任,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红旗电力将秉承“诚信做人、用心做事、感恩利他、唯善唯德”的核心价值观,在光明事业的道路上,引领红旗电力人以感恩之情、用仁爱之心点亮世界、点亮你我!
3、红旗电力慈善公益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按受法律认可的有关部门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  筹建公益方式和资金来源渠道
1、红旗电力慈善公益会初始资金由公司董事长、孟总捐资;
2、公司划拨,公司每年根据财务状况划拨一部分资金转入本公益。
3、公司获得的奖励转入。公司每年在政府或其他上级主管部门获得的各种奖励资金。
4、公司员工自愿捐献,并不定期开展专项募捐活动筹集资金;
5、公益本金存入金融机构获得的利息;
6、员工违规罚款收入;
7、其他合法资金。

第三章  公益用途
红旗电力慈善公益的全部资金用于与本公益会宗旨相符的资助事业,支付有关管理费用,实行专款专用。
1、赈灾救助。通过划拨专款及组织公司内部员工自愿捐赠,募集的赈灾款物,开展救济赈灾工作,并通过官方慈善组织,面向灾区提供慈善求助。
2、贫困救助。通过划拨专款及组织公司内部员工自愿捐赠,募集的救助款物,面向社会、合作伙伴及公司员工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开展慈善救助工作。  
3、捐资助学。通过划拨专款及组织公司内部员工自愿捐赠,募集的助学款物,面向社会教育团体、贫困大学生提供办学资金、勤工俭学机会、课题研究经费等,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4、公益助医。通过划拨专款及组织公司内部员工自愿捐赠,募集的公益款物,面向社会、合作伙伴及公司员工提供捐助,救助贫困患者。
5、其它符合公益会宗旨的捐助项目。

第四章  公益管理
1、公益会公益实行独立独立核算、民主管理,自觉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2、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设专门公益账户,由专人负责管理;
3、公益的募集和使用要经过公益理事会审批;
4、定期向公司上报资金收支情况。

第五章  组织机构
1、本公益会的管理机构为公益会理事会,其成员()人,本着在利于公益会发展的原则,理事会理事经公司民主选举后产生
2、公益会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秘书1人、委员()人,任期()年。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秘书由会长提名,其他管理人员由会长任免。

第六章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公益会章程;
2、制定理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
3、审议和批准理事会公益使用方案,听取、审议本公益会的工作报告及公益会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4、讨论并决定有关重大决策;
5、制定和修改公益会章程。
6、维护公益会形象。
7、参加公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章  理事会会议
1、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长可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2、理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作出有关决议时,应实行每人一票进行表决,经全体理事过半娄表决通过的决议方为有效。
3、秘书和常设机构负责公益会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章 公益会的终止
本公益会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理事会决定终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红旗电力慈善公益理事会。
红旗电力慈善公益会
2017年7月9日